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鄂州市2026年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
(一)鄂州高中、葛店经开区学校招聘对象为两类:一是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二是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研究生。
(二)其他学校招聘对象为三类:一是重点院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二是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研究生;三是普通高等院校师范专业应届毕业本科生。
(三)特殊岗位招聘对象:鄂州中等专业学校机械教师岗位和计算机教师岗位,不限师范类专业;体育、美术专业院校的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可报考体育、美术教师岗位。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责任感强,乐于奉献。
3.具有较好的表达能力和较强的综合素质。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确定于2026年3月份退役的除外)。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鄂州市2026年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公告》通过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ezhou.gov.cn/)、鄂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http://jyj.ezhou.gov.cn/)面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招聘会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提前下载填写《鄂州市2026年赴高校专项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携带相关应聘材料在高校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分别在华中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设置现场报名点。
(1)华中师范大学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18日至2026年3月19日8:30-12:00,14:30-17:00;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
(2)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报名点
报名时间:2026年3月20日8:30-12:00,14:30-17:00;地点:湖北第二师范学院实验教学中心S5号楼2楼大厅。
3.报名要求。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得在本次招聘中其他岗位重复报名。
(2)应聘人员应根据岗位条件,提供以下资料(证件类的同时提供复印件):①自行下载填报的《报名表》一式2份,②近期免冠两寸登记照片3张;③承诺书(见附件3);④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⑤学生证或证明学生身份的有效证件;⑥各类荣誉证书;⑦学业成绩表(加盖学院公章)。
(3)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如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必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鄂州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招聘单位和鄂州市教育局共同负责,现场审查并发放笔试通知单。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应聘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6年7月31日之前。2026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6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在2026年7月31日前向招聘单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本科、研究生等专业目录设定。对部分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但相关院校确有开设,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与《岗位表》中有关单位所列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应聘人员可以报考,并在报名表中进行备注说明。
(4)报名所需其他各类证件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笔试+面试”的形式,在鄂州市人社局指导下由鄂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
1.笔试。
时间:2026年3月22日(星期日)上午9:00
地点:华中师范大学(详见笔试通知单)。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按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的比例开考。笔试成绩通过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发布,同时划定并公布笔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2.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以面试公告为准,面试公告另行发布。
面试采取无生讲课的方式进行(其中体育、美术学科增加技能测试,讲课占70%、技能测试占30%),备课时间为30分钟,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面试重在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不低于2:1、不超过5:1,按考生报考岗位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末位考生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前,如因考生自愿放弃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岗位,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时出现考生缺考、弃权、违纪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75分及以上的,方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面试设置最低合格线,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造成空缺须递补的,考生须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关于成绩计算
1.笔试、面试分值均为100分,各按50%计入考生总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生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由鄂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加试。
(五)体检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告。
1.体检工作由鄂州市教育局组织(含心理测试)。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3.招聘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鄂州市教育局研究同意,可以申请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5.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申请复检的,由申请方负担复检费用。
6.因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申请,由鄂州市教育局批准是否递补。
7.体检合格的自动进入考察阶段。
(六)考察
考察工作由鄂州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注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具体时间由招聘单位通知,考察阶段同步签订就业协议书。
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由此造成的空缺经招聘单位申请,由鄂州市教育局批准是否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招聘单位根据考察结果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鄂州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鄂州市人社局,在鄂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鄂州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4.此次招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本次招聘设置3年最低服务期,聘用人员上岗前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期限、违约责任和有关要求。对进入体检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聘用到岗后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
(四)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网站招考信息。
六、本公告由鄂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7-60281902
附件:
文章来源:https://rsj.ezhou.gov.cn/tzgg/202603/t20260312_754093.html
(责任编辑:格格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