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市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招聘人数52人,其中男性45人,女性7人。
二、岗位条件
1.身体健康、体貌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残疾、口吃、重听、色觉异常、重度平跖足和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双眼裸眼视力均在0.6(标准对数视力4.8)以上或矫正视力均在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三、具体岗位工资待遇
试用期一个月,见习期(六个月,含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人均月收入约5000元(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夜班补助和“五险一金”单位部分),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有工会、体检福利,工作时间免费提供食宿。
四、招聘流程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联系人:王志军,电话:19007118582。
3.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应聘者持《招聘报名表》(附件1,请提前下载并填写完整,按要求粘贴1寸彩色登记照)、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个人征信报告、专业特长证书等相关证件,退伍军人带退伍证,及上述证件复印件各1份,2张正面免冠1寸彩色登记照。原件审核后归还,复印件收取后不予归还。如未完整填写报名表,视为无效报名,不予受理。
4.资格审查:本人所填写的个人资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信息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笔试成绩占个人综合成绩的50%。
2.面试。按照笔试成绩1:3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占个人综合成绩的50%。
3.体能测试。4×10米往返跑、摸高、男子俯卧撑(女子仰卧起坐)、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四个项目,其中三项合格视为个人体能成绩合格。体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予以淘汰。
4.个人综合成绩折算=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个人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进入体检(体检费自理)、考察环节,体检、考察不合格者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者,以第三方劳务派遣方式聘用。
(五)相关事项提醒
1.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未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或者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禁止扰乱考试秩序,禁止携带违禁物品进入考场,禁止找人替考或使用手机及其他无线电子设备作弊,一经发现,当场取消考试资格。
4.体检参照公务员相关体检项目和标准。体检完毕,由体检医院审核体检结果并盖合格章。体检不合格的,有一次复检机会,复检仍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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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格格木)